一份廖家留存的日治時期《建物所有權保存登記申請書》,清楚留下記錄。這張登記申請書副本由日治台南地方法院發出,載明事項如下: 登記日期:「昭和11年4月」 登記目的:「所有權保存之登記」 課稅標準價金:「壹千六百拾六圓」 建物表示:「虎尾郡西螺街西螺一八四番地之壹煉瓦造瓦葺貳階家壹棟」 登記所有者:「廖日盛」 申請書附件:建物圖面及建物圖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