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師須知
專業教學、在地關懷:建構高品質的社大教學環境
課審、師資聘免流程圖
平原社大擁有一套嚴謹且透明的師資排課與評鑑流程,確保每位入校服務的講師都能在最專業的環境下發揮所長。
1. 課審及師資聘免
資格條件
需具有大專院校師資資格、碩士學位或相關領域 3 年以上教學經驗。
聘期限制
採一年一聘制。每位講師在同一鄉鎮每學期開課上限為 9 學分,每學年上限 18 學分。
研習義務
每年需參與至少 6 小時的師資增能課程,包含公共參與、班級經營等主題。
解聘規定
無故缺課、未補課或嚴重影響學員權益者,校方得予以解聘並扣除鐘點費。
2. 班級經營相關
出缺勤
講師需按時簽到。學員缺課超過 1/3 則不予計算學分與頒發證明。
教學日誌
每堂課需據實填寫教學日誌,並於第 16 週前提交學員學習評量表。
教材印製
若需校方協助印製講義,需於一週前提出申請,逾期請自行處理。
教學評鑑
校方會根據教學情況、學員問卷及活動參與度進行綜合評鑑,作為下學期續聘參考。
3. 撥款與福利
講師優惠
當學期成功開課之講師,可享有 1 門課程免學分費優惠(僅限本人)。
撥款流程
講師需確認並簽署「領據」後,校方將於學期特定時間統一執行匯款。
